汉寿县交通运输局:依法查处一起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案
2025-01-22 18:59:35          来源:汉寿县交通运输局 | 编辑:伍 宏 | 作者:周琪          浏览量:1722

为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执罚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强化其警示教育震慑作用,有效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现将汉寿县交通运输局办理的一起行政执法执罚典型案例予以公开。

周某驾驶湘J37118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案

【基本案情】2025年1月21日,汉寿县畅兴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周某驾驶的湘J37118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 规定。

【法律依据及处罚】依据《道路运输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情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一)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或者不按照规定的线路、日发班次下限行驶的”之规定。

汉寿县交通运输局责令驾驶员周某立即停止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并于2025年1月22对汉寿县畅兴运输有限公司作出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一审  伍   宏

二审  刘晓燕  

三审  张智峰


责编:伍 宏

来源:汉寿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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